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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機場 3月1日起實施安檢新措施
【世界日報/中央社香港二十三日電】
2007.02.23 08:14 pm
 
為防範恐怖分子利用液態炸藥攻擊民航機,澳門民航局就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的保安管制於3月1日起實施新安檢程序,所有澳門國際機場的出境及轉機旅客必須遵守有關規定。
官方澳門新聞局公布,新安檢程序所規範的物品包括水、湯、糖漿、果汁等液體,以及包括牙膏、剃鬚膏、唇彩、面霜、睫毛液、液狀唇膏及其他相同黏稠度的溶劑等凝膠狀物、膏狀物、乳液及霧化劑。
於3月3日起,除托運行李外,所有旅客隨身攜帶每一液體容器的體積不得超過一百毫升。所有液體容器必須放於不超過一公升(或20公分乘20公分)且可重複 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。當所有液體容器被放於塑膠袋內時,塑膠袋必須可以完全密封。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上述的塑膠袋,且在通過安檢站時必須交予檢查人員檢 查。
【2007/02/23 世界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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