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要請問一下開服裝店的前輩們,是怎麼訂定員工薪資,獎懲制度?
首先你先要分職等
比如 店長 正職 跟工讀生
有關員工薪資方面像是店長、正職的月薪應該訂在多少?及工讀的時薪要定多少才合理呢?
店長一開始最好是自己或自家人下去做
因為店長的權限比較大 等於老闆不在時的發言人
等到你們生意穩定了 你再拉一個老鳥 能力不錯的做店長
店長的薪水都比較高 我建議用責任制的比較好
底薪20000元.整家店的營業額抽2%.可以的話再多加一條店長津貼
正職的話 在百貨公司都是14000元左右
但在門市都會比較高 有經驗的16000元 全勤2000元 獎金抽成個人業績1~2%
工讀生是幫忙的 你不用期望他會做多少業績 所以建議給時薪
獎金制度方面,業績是算單日還是到月底總結之後給哪個比較好?
要算個人的還是團體的呢?
業績當然是月總結ㄚ
跟薪水一起加ㄚ
我會比較偏向個人業績 因為這二種我都做過比較了
團體業績大家會推來推去
反而個人業績會比較積極
全勤和加班費又該定多少?
如果整家店的營業額有超過2萬 而總營業額的部份他有超過10000的話 你可以給300元獎金 讓他們有動力
月底總獎金我覺得20萬不過份
全勤2000元 加班我都給100元一小時
懲處方面,像是曠職、病假、事假、遲到該扣多少才合理?
曠職扣2天
病假有病單就扣1天
事假只要不是假日也是扣1天
遲到10分內ok 10~30扣100元 超過扣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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