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要請問一下開服裝店的前輩們,是怎麼訂定員工薪資,獎懲制度?


首先你先要分職等


比如 店長 正職 跟工讀生

有關員工薪資方面像是店長、正職的月薪應該訂在多少?及工讀的時薪要定多少才合理呢?


店長一開始最好是自己或自家人下去做


因為店長的權限比較大  等於老闆不在時的發言人


等到你們生意穩定了  你再拉一個老鳥  能力不錯的做店長


店長的薪水都比較高  我建議用責任制的比較好


底薪20000元.整家店的營業額抽2%.可以的話再多加一條店長津貼


正職的話  在百貨公司都是14000元左右


但在門市都會比較高  有經驗的16000元 全勤2000元 獎金抽成個人業績1~2%


工讀生是幫忙的 你不用期望他會做多少業績  所以建議給時薪





獎金制度方面,業績是算單日還是到月底總結之後給哪個比較好?
要算個人的還是團體的呢?

業績當然是月總結ㄚ


跟薪水一起加ㄚ


我會比較偏向個人業績  因為這二種我都做過比較了


團體業績大家會推來推去


反而個人業績會比較積極




比如說當日業績達到多少應該要給員工抽多少呢?那月底總結算的話要達到多少門檻才會發放獎金呢?
全勤和加班費又該定多少?

如果整家店的營業額有超過2萬   而總營業額的部份他有超過10000的話  你可以給300元獎金  讓他們有動力


月底總獎金我覺得20萬不過份


全勤2000元   加班我都給100元一小時


懲處方面,像是曠職、病假、事假、遲到該扣多少才合理?


曠職扣2天


病假有病單就扣1天


事假只要不是假日也是扣1天


遲到10分內ok   10~30扣100元  超過扣半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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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創業顧問 J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